
项目概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通勤交通车辆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一楼(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P2026-09-04
2.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通勤交通车辆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年,三年共计120万元
5.最高限价:40万元/年,三年共计120万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
1 |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通勤交通车辆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 3 | 年 | 1.提供龙生路院区至曼歇坝院区跨院区职工通勤交通保障服务,满足医院职工上下班跨院区通勤出行需求,线路单边里程约15公里,全程定点往返接送。 2.运行时间、线路及车辆配置 服务覆盖工作日、非工作日(星期六、星期天) 常态化通勤班次,具体班次、起点、终点、配车数量如下:
3.临时用车需求保障。采购人如有临时用车需求,供应商应积极响应配合,所涉费用按车型分类协商结算。 | ||||||||||||||||||||||||||||||||||||||||||||||||||||||||||||||||||||||
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签订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按合同标准正常结算服务费用;试用期内供应商服务质量、安全保障、履约能力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续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2023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相关情况说明,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税或免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2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1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6.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6.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或《云南省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备案证》(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一楼(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
3.方式:(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须请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不用出具授权委托书)(以上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公司鲜章,如报名材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扫描件发送至1074655356@qq.com邮箱进行报名获取。(所有需要开具发票的,必须公对公汇款),报名资料原件磋商(开标)当天携带到现场交代理机构。
4.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账号:135610937429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市鱼水路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一楼(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09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一楼(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及公众号上发布。
2.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联系人:郭师、张师
联系电话:13769963565、1868794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83号一楼
联系方式:李工(15752026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752026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