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次氯酸钠药液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普洱市龙生路56号门诊二楼招标采购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EYC20220012
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次氯酸钠采购
预算金额:8.5元/公斤(含运费)
最高限价:8.5元/公斤(含运费)
采购需求:
次氯酸钠药液:次氯酸钠有效氯(以含氯计)不低于13 %。
服务期:36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所供产品必须出具合格证及出厂批号、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检报告等相关资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5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洱市龙生路56号门诊二楼招标采购科
四、开启
时间:2022年5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普洱市龙生路门诊楼四楼小会议室
五、相关要求
1.请制作规范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按时参加谈判。
2.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谈判文件。
3.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超范围)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谈判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谈判文件中应有基本信息的开标一览表、商务报价;公司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被授权参与谈判者的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等原件到招标现场。
5.我方组织院内专家以我方实际使用情况及性价比综合评审;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6.谈判后我方将与选中的供应商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一旦被选中,必须按时供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以后不得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
8.无报名或报名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待二次公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和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联系人:董师
联系电话: 18088947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