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供应商:
为保证医院后勤仓库物资供货的及时性和一致性,现对办公用品类、日用品类、五金用品类物资定点采购供应商遴选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名称:办公用品类物资、日用品类物资、五金用品类物资定点采购供应商遴选。
2.定点家数:办公用品类物资、日用品类物资、五金用品类物资各一家。
3.供货地点:龙生路56号。
4.供货数量:以实际订购数量为准。
5.货品需求:采购货品详见“货品需求一览表”。“货品需求一览表”中为招标方所需的常规货品。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的参考方案,投标方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性能相当或高于的、能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的、优质品牌的货品。
6.供货周期:一年。
7.限价金额:合同期限内采购金额不得超过59万元整。合同有效期到期或采购金额合计达59万元整,则自然终止合同。
8.投标方的特定条件
(1)投标方不得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2)投标方必须接受以下情况:
①医院的物资采购执行《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名录中的采购项目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中进行,不属于合同内的供应货品。
②单次批量需求货品(≥5万元)按医院的招标采购程序进行招标,不直接向中标方订购。
③所有报价均报单价(单位:元),所报价格均已包括: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货物保险、管理费、装卸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详细要求参见商务要求表。
④投标方须在本地有仓储条件,承诺按招标方需求将常用、必须的物资保留适量的库存,按照采购方需求随要随送,保证货品的正常供应。
9.投标人资质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1年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及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4)投标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报名要求:
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3日17:00止。正常工作日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
12.报名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三楼 招标采购科(报名期间可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087738616
13.开标时间:2021年8月4日15:00。
14.开标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 三会议室,请于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前交标书。
提示:
1.请制作规范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按时参加谈判。
2.我方拒绝接受未密封的谈判文件;拒绝不规范、不装订成册的谈判文件。
3.不接受未报名、无经营资质(超范围)及超过指定截止时间的谈判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谈判文件中应有基本信息的开标一览表、商务报价;公司基本情况、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配送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请务必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中小企业认证证书等原件到招标现场。
5.本项目采用院内专家综合评分形式进行。
6.谈判后我方将与选中的供应商签署合同,落选者恕不另行通知。
7.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一旦被选中,必须按时供货或提供服务,否则将被列入我院不良供应商名单,以后不得参与我院的采购活动。
8.三类物资无报名或各报名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待二次公示。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