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制作及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5-15 17:26 来源: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

  项目概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制作及应用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茶马古镇A1号路CA2户型9幢1号一楼办公室现场获取或peynpz@163.com邮箱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52715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PZ(采)2026-5-9

  2.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制作及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00.00元

  5.最高限价:100000.00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制作及应用系统采购项目

1

  注:本项目为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病案数字化制作及应用系统采购项目,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采购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及采购人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总体验收,数字化病案应用系统验收通过后,将进入为期1年的软件免费维护期。

  9.服务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用户指定地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

  ①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年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提供审计报告须满足财政部门要求进行备案、赋码,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或手机应用程序等方式进行查询。

  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或其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4.2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月的,提供相关内容情况说明或纳税证明材料;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2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中任意一种方式

  (1)现场获取: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茶马古镇A区1号路C组A2户型9幢1号办公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若有)。

  (2)邮箱获取:供应商将本单位信息(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项目名称、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文件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至邮件peynpz@163.com进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若有),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3.文件售价:人民币(含税)500元/份,由采购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4.需要开具发票的,须从供应商账户对公汇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开户名称: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茶苑路支行;账号:5305 0168 6140 0000 0434),汇款后携带汇款凭证随“现场获取”中的材料一并递交。

  注: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5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茶马古镇A区1号路C组A2户型9幢1号开评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5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茶马古镇A区1号路C组A2户型9幢1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56号

  联系人:郭老师、张师

  联系电话:13769963565、18687946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茶马古镇A区1号路C组A2户型9幢1号

  联系方式:18387711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霄

  电话:1838771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