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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举办“2025年精神专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2025-06-18 12:00 来源: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

普洱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全面加强普洱市精神卫生人才梯队建设,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充分发挥普洱市精神专科联盟引领作用,持续深化精神卫生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025年普洱市精神专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本次培训将以系统构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通过搭建高质量学术交流平台,围绕护理管理、精神科安全管理、中医护理技术、医院感染管理及超声诊断在临床的应用等内容,采用理论授课、技术示范模式进行,旨在全面提升精神科医务工作者专业服务能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动普洱市精神卫生服务水平迈向新台阶,为全市人民群众心理健康保驾护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项目编号:2025-03-09-019(地),定于2025年7月5日—6日在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举办,学习结束考勤合格,将授予市级Ⅱ类继续教育学分2.5分,培训班预计招生150人。现将培训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普洱市精神科专科联盟成员机构的医务人员。

  (二)普洱市各级卫生医疗机构的专业医护人员。

  (三)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务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授课内容围绕护理管理、精神科安全管理、中医护理技术、医院感染管理及超声技术培训等主题分享交流。

  三、报名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线上报名方式,即日起至2025年7月2日,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在手机上即可完成报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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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2025年7月4日14:30—18:00

  2.报到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1栋1楼大厅(思茅区龙生路56号)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2025年7月5日—6日

  2.培训地点: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1幢4楼学术厅

  五、培训费用

  此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及差旅费自理,不统一安排就餐,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六、学分授予

  本次会议为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二维码签到方式现场授分),全程参与将授予市级Ⅱ类继续教育学分2.5分。

  七、培训要求

  参会培训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提前10分钟到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会议期间不得饮酒。

  八、联系人及电话

  董大钊15911265007;夏玉姝13308795795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6月18日